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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 您们好! 我是在深务工的一名公司职员,职务是仓管员,我是07年3月份进的现在这家公司,至今天快2年了,07年刚来时没有与公司签定相关劳动合同,但是谈工资时是底薪+加班费+全勤+奖金的,那时白天上9小时,晚上加3小时,如果发货还时常加班到1-2点,而且一个月有时才放两天假,星期六、星期天有时还要加班到11-12点,可是到发工资时却只有1000-1200块,跟公司说加班费公司却跟你打马呼,不了了知。工资涨起来是在08年3月份的时候才有1500-1600块,虽没有以前加班那么厉害,可也还是经常加班,而在这一年公司要求你签一个什么无条件加班,如不签公司要求你自己走人。所以公司的很多同事都有签定, 现在公司要上市,说什么要招大专文凭,我们只有中专文凭,所以他们现在处处叼难,想让我们自动离开公司,前几天公司又给我增加了工作量,是我以前工作的一倍,但公司却没有加工资,说什么这本是我应该做的,我现在很困惑,都不知如何是好!虽说我有进厂到现在的所有工资条,与上班时间,可是如果真要打官司那要到什么时候才能结束呀!09年的劳动合同虽有签,但公司未给劳动合同给我们。

争议解决 2009-02-23 20:4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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