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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出轨,堤出离婚,我可以起诉她精神损失费费赔偿吗?小孩子给我,她无权探望小孩,我可以起诉她给抚养费吗?

离婚 2016-11-24 17:43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你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没有法律依据,诉求难以获得支持。当然你可以起诉,诉讼权利还是有的。离婚后小孩如随你生活,抚养费女方承担应该承担部分,给付抚养费。离婚后女方对孩子有探望权,不让女方探望小孩没有法律依据,违反了法律规定。
  • 您好,您的情况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如果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你,你有权要就对方支付一定的抚养费。
  • 你好,如果对方有与他人同居,是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可以尽力争取孩子抚养权,并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详细的可以来电咨询。
  • 你好,如果你有对方与他人同居的证据,那是可以主张损害赔偿的,但出轨一般不构成损害赔偿的事由。孩子判归你抚养的话,对方是有探视权的,而且对方必须是要出抚养费的。
  • 您好!如果对方只是出轨,您一般是不能要求对方赔偿损失的,孩子给您,您是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孩子抚养费至孩子18周岁为止。
  • 您好,您起诉精神损害赔偿应不会得到支持,小孩跟您,对方应有探望权,他无权探望是无法律依据,如有其它问题,欢迎来电咨询。
  • 您好,出轨一般是不会影响财产分割,而且没有同居的话一般没有赔偿的。只要对方不抚养孩子都是可以要求抚养费的。离婚的话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一切全以协议结果为准,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就只能诉讼离婚了。财产原则上是对半分,会根据具体情况一定倾斜。孩子抚养权依照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抚养权归属,不抚养的以此支付抚养费。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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