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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们夫妇在农村老家盖了三间房,上养老人,下养小妹,可因丈夫中途去世,不久老人也过世,现在小妹说老人临终有遗嘱将房子给她,因老人户口在农村,所以土地使用证以老人名字登记,请问我该如何主张自己的权益,因为房子是我们投资建的?

离婚 2016-11-24 10: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农村房屋谁投资谁所有;夫妻共有房产一半是妻子的一半是丈夫遗产;丈夫的遗产你和老人继承各一半(房产的1、4);老人去世后1/4房产由小妹和你(代丈夫)继承各1/8;最后你有房产的7/8,小妹有房产的1/8.小妹说不算数:没有遗嘱或有遗嘱处分他人财产无效。
  • 如果老人没有遗嘱,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你的继承权。。。
  • 您好,根据你好,跟根据你的叙述,房子应当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房子本身有你的份额,另外你丈夫的份额,你也可以继承。详细情况可以打我的手机进行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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