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请问,我们是外来务工人员,我儿子23岁,今年年初谈了个朋友,还没过几个月,女方要求我们先订个婚,为了子女我只好同意了,当时我们就拿了四万,在8月份孩子们就住在一起了,9月份我去女方商量,是不是让俩个孩结合,女方也没说什么,只说还要六万礼金,我也同意了,后来没等几天,女孩子说怀孕了,女方要求我们提前把礼金拿过去,我在十月十六日又去和女方父母商量,决定我方在十月二十日前把礼金送到,我只好亲戚,朋友借了,把六万元,刚好借到手,女方在十八日去人流了,女孩说不要把礼金送去了,流了就分手,到现女方说分,前面订婚的四万元不想退还,说合女方又不同意,请问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可以上法庭不,还是地方派出所可以解决

其他 2016-11-26 05:0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温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