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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在此输入所需问题的内容,问题我妹妹和她的女朋友在下班的时候遇见了一个男人,那个人把两个女孩子给打了,在派出所已经立案,两个女孩子都受伤了妹妹比较严重头部眼睛都受伤了有监控为证,他们认识那个人但是没有来往,以前看见他俩就辱骂他们两人,大概有34次后来就出现了打人事件,立案后派出所说找不到他本人,那个人有自己的门店,但是那个人不在店里,警察说没联系到本人,请问我该怎么做我可不可以起诉那个人我可不可以以故意伤害起诉他说明越详细,回答也会越准确!

离婚 2016-11-27 08:2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 被打的两个被害人可以申请鉴定,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以鉴定为准,监控是犯罪嫌疑人男子实施伤害行为的证据。。。。。。。。。。。
  • 铂金 申请做伤情鉴定, 如果鉴定构成轻伤或以上的 涉嫌犯罪 追究刑事责任
  • 被打的两个被害人可以申请鉴定,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以鉴定为准,监控是犯罪嫌疑人男子实施伤害行为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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