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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2013年10月入职至今,今年7月份左右重新签订的合同,但是公司需要填写的地方是空白的,说是公司后补,现在我这个岗位要撤掉,公司要调我去其他地区工作,都在成都,是另一个区,但是交通不方便,我不同意调转,这种情况公司辞退我,是否要给补偿金,

其他 2016-11-29 16:0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您好,公司辞退,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你好,若是调动工作地点并非系跨省或跨市的重大变更,工作地点变更并未给员工造成履行劳动合同实际困难的,则员工有义务配合用人单位的经营管理,服从变更安排。若是单位无故辞退你,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 你好,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您好,关于工作地点须看劳动合同时如何约定。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合同的,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追问】龙律师您好,签订合同的时候,是公司安排部门公司安排岗位公司安排地点,当时签合同的时候是空白的,现在合同上的字是公司后补的,公司给我发了一个部门调动通知,通知上说如果7个工作日不到岗算自动离职,如果我不同意调走,公司辞退我算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吗,我能得到补偿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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