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们公司有一名女员工,今年4月份休完产假上班,前几天提出现在的岗位不适合她,要求换岗,但公司目前没有其他适合她的岗位,跟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她又不同意,请问应该怎么办?如果直接辞退的话,要支付多少赔偿金?

调解 2016-02-22 09:09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你好:协商解决,不可降工资
  • 1、员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如公司存在未足额支付加班费情形,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 2、如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可主张赔偿金;如员工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关系,可主张经济补偿金;但主动辞职无法主张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3、主张加班工资、补偿金、赔偿金,应在劳动关系解除后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 单位可以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辞退员工,单位并不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只要单位能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就算员工存在怀孕,流程等情况依然可以被单位合法辞退,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
  • 你好 最好协商解决。 《劳动合同法》42条对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有特别保护。 如果强行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可能面临赔偿金以及行政处罚。 不过,如果出现《劳动合同法》39条的情形,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该员工不服从单位岗位安排出现消极怠工等行为时,可能已经构成了对单位规章制度的违反。 如有需要 请咨询 姚律师
  • 哺乳期内不得无故解除劳动合同,也不得单方降低工资标准
  • 可以协商,不可以降工资。
  • 最好协商解决
  • 最好协商解决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9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