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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一个合同和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山东大学毕业后(工民建专业)就去北京北漂叻,到北京后找到一家装饰公司的项目管理的工作,但是公司是挂靠公司(就是拿别人的公司资质接活)。但是公司老总也自己注册一个公司,我们员工的社保是自己的公司上保的。所有员工的工资不是走公司公有账户,都是老板自己的银行卡每月按时转账,但是社保每个月都按时缴纳,关键问题出来叻,月工资超过3500元不是应该有个人所得税吗?但是公司是老板私有账户划账,并没有所谓的正式工资卡。原来不知道,等到工作满5年叻,想申请北京机动车摇号,发现并没有纳税,资格都没有,房子也不能买了!帮忙看看这种情况有的救吗,难道换家公司再奋斗5年?私下签订的合同工资也不是实际发的金额,这种情况合同有效还是以实际公司转账的金额有效!每个月都有流水,都是老板户头的帐号转过来的!正式合同并没有写明工薪是多少?是不是可以视为无效合同?15年开始也没有续签。公司社保正常缴纳!

其他 2017-02-12 18:1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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