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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3日下午6点左右,公司总管侯xx负责全面管理)、职工要求下,一同5人出去吃饭,饭后上KTV唱歌,唱歌饮酒期间他人劝解后,侯打车回厂,但张xx要求侯建军开车(公司车)一同回厂。到公司住宿楼前,王xx又同侯xx发生摩及丈夫上前劝解,王xx还是用匕首刺中侯xx去世。请公司有责任吗?责任有多大?公司有责任进行赔偿吗?

其他 2011-05-15 17:10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您讲的情况,公司责任不大,王永吉涉嫌故意杀人罪。建议您立即报警。因情况复杂,具体情况建议您同平顶山律师刘耀武预约面谈。
  • 你好,如你所述,跟公司没有关系,公司不用赔偿
  • 根据你书偶的情况,公司不对个人的非职务行为承担责任。
  • 公司对此没有责任,王永吉涉嫌故意杀人罪。建议您立即报警。具体到赔偿数额涉及到伤残鉴定等级以及被侵权者身份等诸多其他问题,因此建议委托律师
  • 公司对此没有责任,王永吉涉嫌故意杀人罪。建议您立即报警。具体到赔偿数额涉及到伤残鉴定等级以及被侵权者身份等诸多其他问题,因此建议委托律师。详情可联系本人。河南专业刑事律师杨鹏
  • 你好 根据你说的情况 公司没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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