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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2009年交通事故纠纷案,判决、裁定已经生效,执行已经结束,现被告发现该案系错案,将提起申诉,是否可以同时提请国家赔偿?谢谢

征地补偿 2016-12-03 15:3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 还有错案,,怎么错的, 不涉及国家赔偿的问题
    【追问】刘律师好: 2008年12月,亲属的大货车与原告人面包车发生交通事故,原告(司机)轻伤,双方同等责任,原告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法院封扣了被告人的货车,2009年12月4日,法院判决报告人应赔偿原告人交通事故经济损失30000元 2014年1月10日,法院仍然封扣着2008年查封的货车,从被告人银行账户里扣划存款, 2014年5月,法院书面通知被告人,[自行取回涉案车辆,继续履行判决书确定的赔偿义务]。 该案基本错误有以下七处: 一、审理、执行过程严重违法。 二 伪造《伤残评定书》材料、 三、伪造《青岛市商品房预售合同》材料 四、判决书错误、矛盾、 五、审判人员销毁、隐藏证据。 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审判存在错误。 七、原告委托的律师事务所也有错误 请求指导以下问题: 一、提起申诉的同事,一并申请国家赔偿和民事赔偿,能否符合立案条件。 二、法院能否判决全额给付律师代理费。 三、律师代理费如何计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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