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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上我朋友媳妇在石河被车撞死了,需要陪多了钱?

离婚 2016-12-05 20:07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计算方法 以定型化赔偿模式来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具体为: 就是一次性赔偿20年,死亡赔偿是固定的,受害人是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对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龄太小,赔偿20年就完了,年龄大一点的就是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 死亡赔偿金采纳了系“继承丧失说”,并非精神抚慰金,其计算公式为: (1) 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2) 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上:N=(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3) 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4)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 (5)75周岁以上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2、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 死亡赔偿金是结合受害人的身份来确定,赔偿标准订了二等,第一等;城市居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第二等,农村居民,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 普遍的以户籍为准,城镇户籍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农村户籍的,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 在同一个事件中受害,用不同的标准来赔偿,应该说有问题,但这是规定。 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确定的死亡赔偿采取的是“继承丧失说”理论,确认死亡赔偿金是对没来收入的减少的补偿,根据我国目前的情况,农村户籍人员在城镇就业或者安家、定居的情况及其普遍,这部分农村户籍人员的收入、生活支出与城镇户籍的人并无什么不同
  • 具体赔偿数额要根据被害人 户口信息、被抚养人、年龄、收入等情况计算与我联系,帮你大致计算一下。。。。。。。。。。。。。
  • 具体赔偿数额要根据被害人 户口信息、被抚养人、年龄、收入等情况计算与我联系,帮你大致计算一下、
  • 具体看事故认定是责任如何划分,现在城市居民基本七十万左右。
  • 大连地区的标准,如果死者是城镇户口,对方承担全部责任,赔偿款在60万以上
  • 要看具体的损失情况。
  • 首先要考虑责任问题,其次要了解你朋友媳妇的户籍信息及被抚养人的基本情况,所有情况清楚之后才能计算清楚。
  • 你好,责任如何认定,需要根据责任认定情况,结合死亡人年龄,户籍,被抚养人情况综合确定赔偿数额。
  • 根据死者的年龄.户藉.有无抚养人以及事故的责任认定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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