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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汽车正常行驶在路上,被撞者是三岁小孩,当时他和他爸爸一起过马路,但小孩突然向前跑,被我们,家正在打方向的车压断了脚腕,我们及时送到医院,并转到市里好的医院,目前医生说,小孩的脚经过几次手术能治好,但会落下后遗症,那就是他的好腿和坏腿发育的速度不一样,有可能造成一条腿长一条腿短。 现在的医药费已经花了几万了都是我们家拿的,他们家人还是埋怨我们,其实按说是他们没看好小孩子在先不是吗?我们知道但车撞人了之后,车主再没错也要负一定的责任,可是,我们不清楚像这样的交通事故,两家的责任会怎么划分,我们到底要负责哪些,难道住院费、修养费还有终生都要我们包嘛?

争议解决 2011-05-15 16:2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们双方的责任应该是一样的或者说孩子那方的责任更大些 也就是说费用你们出一部分就可以了
  • 你好,家长应负一定的责任,具体应看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责任划分来计算赔偿数额,可来电详细咨询
  • 根据你的情况 结合法律的规定 你们双方的责任应该是一样的或者说孩子那方的责任更大些 也就是说费用你们出一部分就可以了
  • 交通事故处理均以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的勘察取证为基础,作出综合性鉴定文书并划分双方责任(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此类认定书不具有行政可诉性,如不服,可接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三日内申请复核,或在赔偿诉讼中对此认定书提出质证。具体到赔偿数额涉及到伤残鉴定等级以及被侵权者身份等诸多其他问题,因此建议委托律师。详情可联系本人。
  • 你好 根据你的情况 结合法律的规定 你们双方的责任应该是一样的或者说孩子那方的责任更大些 也就是说费用你们出一部分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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