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们同居是09年,同居期间我在她家里买了大约九万元的东西,发票都是开的她的名字,我刷卡的,刷卡的对账单多已经掉了出来,那天买的多清清楚楚的,什么牌子的我也记的很清楚。在那里买的我也知道。 她是在同居前就离婚了,因为,当时,她不让我离婚,我有她写给我的东西做证据是她不让我离婚的,我刚离婚不久,我发现了她的过错,现在,我们要分手了,请问我的晚离婚对分割有影响吗? 谢谢

离婚 2011-05-15 10:2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常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