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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奶奶有四个子女,爸爸先于爷爷奶奶去世,之后妈妈改嫁,但我还会常去看爷爷奶奶。爷爷名下有两处房产,爷爷过世后,奶奶及姑姑他们背着我签字卖了一套,另一套过户给叔叔,之后叔叔也过世了(叔叔无子女,无妻子),现在奶奶也去世了,我要求分房产,才得知已到叔叔名下,现在我是否还有继承权,如果奶奶有遗嘱,我是否可以追诉以前爷爷过世后房产过户买卖,隐瞒继承人呢?如果没有遗嘱,是否不用追诉以前,直接分的三分之一的份额呢?

刑事辩护 2016-12-07 19:5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是有代位继承权的
  • 你爷爷无遗嘱的话,要走法定继承,你可以获得你爷爷三分之一的遗产,注意其中两套房产虽然登记在你爷爷名下,但是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爷爷个人遗产只是其中一半。另外你奶奶去世,无遗嘱的情况下,也是要走法定继承,你仍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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