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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因旷工几天4天后写下辞职报告,为期半个月,但之后就没有去上班等待自动离职,辞职报告没人签字,过了5天去问,车间主任说我的辞职书签不了属于自动离职,而且告知自动离职是没有工资的,说是公司劳动合同上规定的,请问合法吗,我这个厂压工资,我九月,十月,十一月,工资都没发,一个自动离职就啥也没了,可以申请劳动监察大队来看看吗。

其他 2016-12-10 07:5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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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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