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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2010年9月进的公司,在这几年里我们只签了一次劳务合同就是2015年4月至2018年4月,而且公司也是从2014年10才给我买保险,今年9月公司与其他两家公司合并,10月底新公司当时说的是从原来的我负责学校维护的工作,转换成新公司跑业务的工作,但工作地点不变,工资也不变,所以当时我就同意了。但是,本周二公司人事部突然通知我下周一去怀化吉首跑业务,职务不变。我不愿意去,公司星期四叫我去长沙,在半路上,公司把人事调令就发到我的上级。我到公司问老板时,为什么在我没有同意的的情况下,私自发调令。老板是这样回答我的:"这只是象征性的叫你过来告诉你一下,他给了我两条路选择;1条是下周一必须去怀化报道,否则就是矿工,去怀化工作的这半个月,必须要有一所签订的学校,否则就要在我现有工资里面拿出50%考核;如果这个业务好做的话,有些同事3丶4个月了都没有一个签订的学校,而且要我到人生地不熟的外地跑。2条是你可以自己提出辞职,公司会把本月的工资满)。请问像我这种情况我要怎么做呢

其他 2016-12-20 19:0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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