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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09年1月进入公司,只签了一次三年劳动合同,2017年7月25日被通知公司提前解散要裁员,请问我能得到什么补偿?

其他 2017-07-25 14:3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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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追问】应发工资包括年终的奖金吗?未签合同部分可以追讨双倍赔偿吗?
  • 您好,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 你好,单位应按照你的工作年限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
    【追问】未签合同那部分可以追讨双倍赔偿吗?
    【回答】不可以,已经超过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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