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房屋权属初始登记和转移登记的区别

其他 2019-12-28 03:33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一个是新房登记或者是房改房登记,一个是二手房交易登记........
  • 一个是新房登记或者是房改房登记,一个是二手房交易登记
  • 你好,建议咨询当地房管部门了解
  • 您好,咨询当地房管部门
  • 您好,建议咨询房管局
  • 建议咨询房管局。
  • 人们所说的“房产证”其实是不动产权属证书。根据《据物权法》,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该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若不一致,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这就是说即使房产证上名字是你的,但若房子没有经过转移登记,不动产登记簿上的名字是别人的,那房子依然不归你所有。
  •   房屋权属登记办理时限  新建的房屋,申请人应当在竣工3个月内向登记机关提交用地证明有关文件,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集体土地上的转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申请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提交用地证明等有关文件,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拔、转让、分割、合并、  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转移登记。  申请转移登记,权利人应当提交房屋权属证书以及县官的合同、协议、证明等文件。  权利人名称变更和房屋现状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一)房屋座落的街道、门牌号或者房屋名称发生变更的;  (二)房屋面积增加或减少的;  (三)翻建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设定抵押权、典权等他项权利的,权利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他项权利登记。  所有权登记应当按照权属单元以房屋的门牌号、幢、套(间)以及有具体权属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  因房屋灭失、土地使用年限届满、他项权利终止等,权利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销登记。  房屋权属登记流程  房屋权属登记程序共分5个步骤:受理登记申请——权属审核——发布公告——核准登记——颁发房屋权属证书  (一)受理登记申请  1、申请人提出登记申请。  2、窗口收件、初审。工作人员收取当事人提交的登记文件后,便进行初审。初审主要审查当事人主体资格是否有效、提交的登记资料是否齐全。  3、信息录入。经审查,凡当事人主体合格、提交的登记资料齐全,符合权属登记的规定,工作人员即可将产权人、房屋坐落、收取的文件等有关信息录入电脑。  4、出具登记收据。工作人员完成信息录入后,打印登记收据一式两份,当事人签字确认后,一份交当事人收执,一份由登记部门留存。  (二)权属审核权属审核科收到登记受理科移交的登记案件后,工作人员通过查阅产权档案、实地察看房屋,了解产权归属,核对测绘成果,进行权属复审、程序性评估、核准收费工作。复审中发现初审有误、书证不全的,应当退回登记受理科予以复查、补正。
  •   购房人办理交易过户手续时要提交商品房买卖契约、商品房销售发票、购房者身份证复印件。如果购房者是本幢房屋第一户申请产权登记的,则还需提交转让方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商品房屋登记备案证明和房屋竣工验收证明书复印件。  房屋权属登记由权利人提出申请,共有的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请,如购房者因故不能亲自申请产权登记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办登记,代办人要提交购房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境外人士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过公证或认证。  只要购房者按照规定,提交的书证材料齐全、手续完备,产权监理处在受理登记后30个工作日内,就会核准产权登记,并通知产权人领取房屋所有证。
  • 您好,一个是二手房交易登记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10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