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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农民,分地时户口不在本地,当时户口所在地没有分到土地,分完地了户口迁回本地,我现在能不能要地

其他 2020-06-04 16:5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没户口本土地确权可以持新居住地户口本和身份证参与原居住地的家庭土地确权登记,土地承包是三十年不变。
    1、当事人户口已经迁出老家的,不管当事人还有没有户口本,都是不能进行老家原村集体的土地确权的,当事人的户口已经迁出本村集体的,就不再是本村集体的经济组织成员之一,不能享受本村的利益分配以及土地分配和确权。
    2、户口迁出后,村里没有进行过土地重新分配的,当事人或者亲人,还可以继续使用土地,直至到期土地承包到期后,由村里收回,重新发包。
  •   过户房产没有户口本是不能办理的。
      办理过户房产是需要带上户口本的,户口本在很多环节都是必须的,需要带着房屋产权证明、自己和父亲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等材料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即可。最好可以证明父亲的名字有误或者使用过曾用名。
      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
      【房产过户准备资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 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后,土地补偿费是归村集体所有,即全体村民所有,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分配方案,常见分配方案一般如下三种:
    (一)将土地补偿费在全体村民中平均分配;
    (二)村集体提留一部分,其余分配给被征地个人;
    (三)全部分配给被征地个人。
    是否属于本村村民,决定了是否可以参与征地补偿费的分配,而认定一个人是否具有村民资格,户口是重要因素之一。
    另外,安置补助费是对被征收土地上的农业人口的安置,因此,是否属于被征收土地上的农业人口,也就直接决定了能否享受相应的安置政策。
  • 你好,可以要地的。
  • 你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思,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所以国家法律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承包方愿意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发包方应当予以保留,不得收回;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发包方应当允许流转,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就业或收入来源,愿意将承包地交回的,发包方应当接受,并依法另行安排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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