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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借了三笔钱,当时没打借条,事后补了,日期写的是打借条的日期,因为含有利息,所以借条上写的总金额和实际打款金额不符,这样的借条去法院起诉能赢吗?

其他 2020-02-06 15:53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向法院起诉处理,向法院阐明事实。
  •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首先,您与对方之间存在借贷法律关系,对方应该按照借贷约定向您履行还款义务,既然您起诉到法院,法院应该审查案件事实及相关证据,如果的确属实,应该支持您的诉讼请求;其次,本案法院三年没有解决,按照法律规定,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限为六个月,因此,法院一直久拖不决,那么您可以办案法官进行沟通,并向检察院要求进行法律监督。再次,关于利息问题,如果你们之间的借贷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自从您起诉之日起,您都可以主张要求支付逾期利息,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那么自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也可以要求支付逾期利息;如果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对方一直不予履行,您可以主张支付罚息。最后,建议您跟法院沟通同时,积极也跟当事人沟通,并收集对方的财产线索,例如银行账号、资产等,然后可以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便于后续执行。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者加好友联系,为您指导服务。
  • 一、借条没写还款日期的,您有权随时索要,包括诉讼方式,且该等借款不存在诉讼时效过期的问题; 二、如果起诉获得胜诉判决,您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6000元的数额完全可以通过扣划工资所得的方式进行; 三、截至起诉前,你有证据(调去的暂住证信息、租房合同、所居住的居委会证明等)证明其连续居住满1年,可以在其居所所在的区法院提起诉讼。 四、诉讼费因诉讼标的额不足1万元按件收取,为50元。
  •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 可以起诉处理。。。
  • 可以起诉,向法院说明金额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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