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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公婆答应买房,婚后一直不买,孩子一岁了,一直跟老公爸妈爷爷,奶奶,姑姑,妹妹带着孩子一起住,最后和婆婆吵架了,公婆说买房子,如果全款,只写公婆名字,如果按揭,他们只出首都,贷款我们付可以写我名字,我现在全职主妇,没有工资,带孩子做饭,按揭也肯定是老公付,我想问的是如果他们出全款买写我名字是不是也没我份,如果他们付首付写我名字老公付按揭有我份吗?如果他们付首付,按揭也公婆还,如果离婚,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怎样才能算共同财产?

离婚 2019-02-27 17:17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如果房子由你公婆全额出资且登记在你公婆名下,则房子所有权属于你公婆。如果由你们按揭购房还贷,则房子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
  • 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下列财产:
      (一)夫妻双方或一方工资、奖金、津贴及其他工资性收入;
      (二)夫妻双方或一方生产、经营的收益所得;
      (三)夫妻双方或一方通过其知识产权获得的收益。是指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夫妻双方或一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主要是指: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受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在此情况下,诉讼时效适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 房子的首付属个人财产,婚姻不应分割,婚后还贷部分属共同财产,婚后分割。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 你好,可以委托律师给你写协议。
  • 你好,第一,房产要在领取结婚证后购买,第二,婚后购买的房产只要写你的名字就有你的份。
  • 你好,你公婆出的钱不能算夫妻共同财产,但是你老公出的钱(包括按揭款)算夫妻共同财产。还有就是房产证上一定要有你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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