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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我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挂在外服。2013年6月由于公司从办事代表处变为在国内注册的外资公司,又安排了重签劳动合同。2015年到期自动续签两年。请问这种情况下,两次续签自动转无固定期限合同是怎么适用的?我现在是2017年6月合同到期呢还是已经是无固定期限合同了?谢谢。

其他 2016-12-15 19:1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第一次不算在内的,目前只有第一次。
  • 挂在外服,劳动关系在外服;你与公司的劳动关系自2013年6月开始;想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在第二次合同到期前向单位申请,需要单位愿意续签才可实现。
    【追问】谢谢回答。但是我的公司工龄是从2012年开始计算的,我的理解是已经和公司签了三次合同了。不知道是这么算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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