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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再婚,另一方已成年成家子女是否有对男方有赡养义务?1、男方没有结过婚,也没有子女,女方子女已成年成家立业,如果结婚,那女方子女是否有对男方赡养义务?2、男方有兄弟姐妹,如果男方去世,那财产怎么分配?3、结婚时如果一方有隐瞒债务,那另一方是否有义务承担债务?4、是否要在婚前拟协议,怎样拟写?注意哪些?

离婚 2020-10-20 05:0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赡养义务 (1)后赡养义务产生于养父母与养子女收养关系解除之后,这是后赡养义务的时间特征,也是后赡养义务区别于赡养义务的形式特征之一;
    (2)后赡养义务的主体是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子女。凡名义上收养,实际上未与养父母共同生活,或者虽经养父母抚养但尚未成年的养子女,不是该义务的主体;
    (3)后赡养义务的对象是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这里包括两个要件,一是缺乏劳动能力,二是缺乏生活来源。二者必须同时具备,缺一则不构成后赡养义务的对象;
    (4)后赡养义务的内容是给付生活费。这是后赡养义务区别于赡养义务的实质特征。正常情况下,一般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既包括物质赡养即给付生活费,又包括精神赡养,而后赡养义务由于发生在收养关系解除之后,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不复存在的情况下,因此,以解决温饱即生存问题为目的的物质赡养——给付生活费,成为后赡养义务的显著特征。
  • 1、如果父母没有遗嘱,那么养女可以继承遗产,原则上是均等分割。
    2、对方不尽赡养义务不当然失去继承权,但法律规定,有赡养能力但不尽赡养义务子女在分割遗产时应当少分或不分。
    3、赡养不只是经济上的资助,毕竟人是有情感的,所以单单经济上的资助不一定构成赡养。你说的这种情况,老人没有遗嘱的话,两人共同继承老人遗产。
    4、遗嘱成立生效的要件是:遗嘱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意思表达清楚,真实. 内容合法 必须由本人亲笔书写全部内容,遗嘱人亲笔签名并注明立遗嘱日期。虽然可能老人写的遗嘱比较简单,但是只要构成以上要件,遗嘱就有效。
  • 《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孙子女、外孙子女赡养老人的条件有二:

    (1)老人的子女已经死亡;

    (2)老人的子女无力赡养。

    第二十八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 收集有利证据,找出对方过错,委托律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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