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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贸易公司委托B物流公司从事到商场退回A公司产品的业务,商场规定退货需要有A公司在退货单上加盖A公司印章方可退货。B公司业务员甲为了加快退回A公司货物的事情并维护A公司的利益,经与A公司委派就与B公司就该项业务负责的乙私下协商,由甲伪造A公司的印章加盖到商场的退货单上以加快商场的退货流程维护A公司的利益。每次加盖公章的行为乙业务员均知情并同意,B物流公司每次退回的货物后来经乙向公司汇报都得到A公司的同意,但A公司领导者始终不知道能很快退回货物是因为甲业务员私自加盖A公司印章的行为导致的,但对B公司能如此之快退回其公司货物也感到满意,A公司因甲加快退货时间也取得了加快销售的利益,问甲是否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

刑事辩护 2011-05-18 07: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但情节轻微危害不大,可以不认为犯罪
  • 我看了一下数据库,真也没有找到这个罪名的相关文章,仅仅从犯罪构成上是已经构成犯罪了,但是,总总则的角度看,任何犯罪都必须有社会危害性,现在看他们的行为,并没有其他的社会危害性,解释为犯罪,似乎不妥,但是,仅仅是从刑法条文分析是构成本罪了。
  • 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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