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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做临时工的,开始我们厂招我们进厂时说的是13块钱一个小时,必须做到元月15才能离职,我们答应了。可是到这个月5号,我们的主管突然告诉我们说,老板说我们的工价降低到11块钱一个小时,问我们愿不愿意做,出于对时间的考虑我们就答应了,并且要求老板在这个月15号之内发上个月工资,我们主管跟老板也答应了,所以我们就一直做到这个月15了,可是到了15号直到昨天老板还是没有给我们发放上个月的工资,老板一直用各种理由来搪塞我们,15号我们问为什么不发工资,他说的是资金没有没有到账,等明后两天,昨天上午我们问主管,主管说老板没来,没有现金。下午老板来了,老板也没有说给我们发放工资,并且老板叫人事通知我们主管说临时工的工资必须到下个月15号才发,对于老板这样一而再再而三的失信于我们,我们就提出了辞工不做,可是老板有叫我们做一个星期才能走,说这个月工资争取在下个月10号之前发。鉴于老板这样的行事风格,我们做着也不放心,所以想跟他结清所有工资,我们这样做合情合理吗?

其他 2016-12-17 10:2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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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存在法定过错,可依法委托律师指导下提起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工资、业务提成、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年终奖金、每工作一年按照之前十二个月的实际应发工资为基数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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