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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们是在**有限公司油田生产事业部打工了七八年时间的农民工,我们跟其他一些人在同样的岗位上,干着一样的工作,但是由于我们是工程劳务(跟兰顿公司签)的合同,他们是社聘制的合同,工资福利就是天壤之别。首先他们每个月有养老保险400-500元、住房公积金1000元左右,我们没有公积金,月奖,季度奖,年终奖,等养老保险只有几十块钱,其次我们每天出海比他们少60元人民币,即便是一年收入我们比他们少一半,即便是兰顿公司经常拖欠工资(现在还拖欠今年1月份、3月份至今的工资,去年的防暑降温费现在没发。),即便这样,为了赡养父母,养育子女,我们在还能活下去的条件下也就忍了。但是,就在今年四月底,在五一劳动节即将来临之际,兰顿公司在下发2月份工资的时候突然宣布我们的出海补助一天降低30块钱,一天只有150块钱。一天就少90块钱,我们工作是12小时制,没有加班费,有时候50天不回去。这个算加班不!能找说法不!

其他 2016-12-20 11:1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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