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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里,有一块村所有的公共石灰地堂,现在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有两户人家要从这公共地方通一条路到家门口,但有一户人家不给,他们以他先父在公区栽种了竹子为由不给通路,但他先父栽种竹子的时候也是未经村人同意擅自栽种的,但修路的两户人家已经写了一份证明说明此事,证明这块土地权属是属于全村人所有,不属于他单方,虽然竹的权属是他们,但他家的路也是从这公区的一面通过一直到他家门口的,大家都是占用公区的地方修路,为什么他可以阻止我们不给我们通路,并且我们也以得到了村民同意以及签名,现在经村委协调不了,想通路的两户人家已经向当地镇司法所提起起诉,请求司法帮助!现在担心问题如下:一:通路成功机会大不大?二;我们担心他们走后门送钱给司法所的所长(即是处理本案的工作人员),我们到时候可以怎么办?可以向那方面投诉?谢谢!!

调解 2009-02-23 15:4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如果有确切证明他们走后门给本案的工作人员送钱,你们可以申请该工作人员回避。因此案较复杂,涉及多方面问题,建议跟律师面谈或委托律师处理。如需帮助或仍有什么不明白之处,您可以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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