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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能不能异地离婚呢

离婚 2016-12-19 11:12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您好。离婚有两种途径,一种途径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即离婚双方对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因此,通过协议离婚方式离婚的,即使男女双方身在异地他乡,男女双方也必须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双方均在外打工,不在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则双方均必须回到方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因此,异地不能办理协议离婚,但是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异地可以办理诉讼离婚。 以下情况可以异地离婚。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以上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现在提起离婚诉讼,原则上应当适用上述第12条的规定,但应当区分两种情况: 一是如果一方已在现居住地住满一年以上,则另一方应当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二是如果一方与另一方分居后,在其现居住地未满一年,则应视其没有经常居住地,那么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向另一方所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总结来说,异地不能办理协议离婚,但能办理诉讼离婚。办理异地诉讼离婚的时候,应当要选择正确的管辖法院。
  • 协议离婚需要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被告在该地居住满一年以上,可以在该地法院起诉离婚。
  • 起诉离婚可以再户籍所在地,或者对方经常居住地
  • 有满一年的居住证, 可以。。
  • 你好,有深圳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或居住证,可以在深圳法院起诉离婚,,也可以在法院调解离婚。
  • 具体情况如何
  • 你好,如果双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可以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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