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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我把别人停在路边的车撞了,当时找不到车主,也没报警,就把车开走了。第二天主动找到车主,协商不成然后报警,交警录了口供,然后给我开了个逃逸的处罚依据。请问这能算逃逸吗。

其他 2019-02-12 16: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肇事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的,属于交通肇事罪的情节加重犯。构成该情节加重犯,首先要求行为人的肇事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否则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只能作为定罪情节在确定其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时加以考虑。 由此可以看出,交通事故逃逸后不仅要承担相应的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同时还有可能会依法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
  • 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现场,会被视为交通事故逃逸
  • 交通事故赔款没钱、法院执行一次了拘留15天、下次不会再执行拘留,因为一事不二罚原则。除非有其他原因或者情形出现。
      一事不再罚原则是法理学上的概念,是指对违法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同一依据,给予两次或者两次以上的处罚。一事不再罚作为行政处罚的原则,目的在于防止重复处罚,体现过罚相当的法律原则,以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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