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婚姻期间男方因工作之便,贪污公款30多万元人民币.离婚时女方以这为要挟,要求男方给女方25万元现金,还不要孩子,也不出抚养费,有一套住房还必须给孩子,男方只有居住权.离婚时有10万元存款,房产按当时的市价可值30万元,离婚时男方没有办法还借了15万元给女方.男方并不是过错方.这样过了半年的平静日子,女方又以贪污一事来要挟,要求男方给钱,离婚时借的钱还没有还完.男方想自首,退还赃款,争取宽大处理.急!!!想知道离婚时给女方的钱可能要回,还有房子可不可以卖掉( 还赃款).女方以此要挟会受到怎样处罚.

案件执行 2009-02-23 18:3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自首后必须追回赃款,男方现在的存款不足以退赃,司法机关肯定会追回女方得到的那部分,她可能还会成为贪污的共犯,面临坐牢。女方知道会发生这样的结果后,可能就不敢敲诈勒索了,男方还可能敲诈勒索她。双方协商,作出决定。自首,退还赃款,当然可以宽大处理。但判刑是肯定的。
  • 如果能证明,女方就属于敲诈勒索,可以被判刑。男方可以要回被敲诈的钱,当然这个需要最后调查认定。房子必须卖掉退赃款了,自首的话,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可以考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西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