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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是电信营业员兼职客户经理,在职已经是第4年,2011年的4月份由于单位在没有任何通知的前提下,另外招聘新的营业员,我工作的单位一直是一个营业员上班,在这种被迫无奈的情况下我辞职了,我是4月13号交接的工作,而负责人给上报的是4月1日辞职的。4月份没有我的工资,我不是实习的员工是已经干了快4年的员工,就是干了几天也应该把几天的工资给我,还有2010年10月-12月和2011年1月-3月的劳动竞赛超出的分数每分5元,也没有下发给我,4月份领的是3月份的基本工资和2月份的绩效工资,4月份也没有把我3月份的绩效工资发给我。明明是4月13号交接所有的工作,为什么上报是4月1日,我只是想要回我应该得的工资, 不知道该找哪个部门,我的工资可以要回来吗、请求大家的帮助

其他 2011-05-31 17:3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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