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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因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在住院期间所有医药由我本人执付,共计18万多元,现已出院上诉法院4个月还未判决。因车祸造成我左脚胫腓骨粉碎性骨折至今还不能走路。不能上班没有生活来源,加上住院期间还欠别人部分钱。如今想到法院申请先予执行可以吗?今天到法院,法庭庭长说:要申请先予执行还需要当地居委会贫困证明才能申请,我想问庭长说的对吗?我立案简易程序四个月还未判决合法吗?我应该怎么做才能早日拿到我垫付的医药费?

其他 2016-12-23 07:4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案件应该很快判决了,但是判决了,可能还会有一方上诉。如果上诉,案件要二审。而且交通事故赔偿一般涉及到保险公司,所以最好和保险公司协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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