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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车撞人,经医院鉴定:没有骨折,眉间伤口缝两针,嘴角缝一针,左右各一肋骨骨裂(未断),住院七天,生活能自理(能上下楼梯,自己大小便)已出院。 请问;误工费(有固定收入),医疗费(我已支付),营养费该如何赔偿?

调解 2011-05-19 22: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责任认定,如果你负全责,则误工费、营养费、医疗费全部损失由你赔付。误工费按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的误工时间结合扣发误工工资数额计算,如果定残,误工时间从受伤害之日计算到定残之日;营养费一般为每日十元,计算至伤情痊愈,一般不超过6个月。
  • 1、一般误工、营养时间依据可鉴定。2、单位时间误工费金额按伤者提交的“误工损失收入”的证据,如“证明”、“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等确定。3、营养费单位时间金额按当地标准。4、如您有责任的。赔偿一般先在交强险额度内赔,超出部分双方按责任比例分担。5、医疗费和营养费属于交强险一万元医疗额度赔;误工费属于交强险十一万死亡伤残额度赔。6、您已赔的可要求法院一并处理。供参考。
  • 营养费,咨询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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