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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舅舅今年49岁上有73岁母亲,下有26岁儿子,未婚,女儿23岁未婚,配偶48岁农民。工作于物业公司具体是在小区当保安,工作时间2015年4月份至今(无劳务合同)。2016年12月9日21时15分在工作岗位上突然晕倒同事拨打120求救,随后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同事们看到家属来了就都走了,儿子救父心切,于次日凌晨一点借钱进行手术,诊断结果是脑溢血200毫升,随后住进重症监护室,8天后病人情况危机经抢救无效于2016年12月17日8时停止了呼吸。医院花费了近六万(全部是家属借钱)。随后家属找到物业公司领导进行谈判,结果是物业公司愿意出2万元对死者家属进行了事。家属无法接受结果,如果通过律师家属又能得到怎样的结果。所以请求律师支招,谢谢。

消费者维权 2016-12-26 11:1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非因公死亡待遇:丧葬费3500、抚恤金20个月本人工资
  • 你好,因为你们不存在劳动关系,只存在劳务关系,现在的情况是如果要起诉的话,要看你舅舅的病是由于什么引起的,对于这笔医疗费用,可以向物业公司主张,现在你么你要做的就是保存好各项票据,以及证明你就与这个物业公司存在事实劳务关系的证据,例如工资发放,员工手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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