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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对象去年十年份就领了结婚证,婚礼定在今年六月份但是我和我对象因为一些小事有了矛盾所以我父母和我在11号去他们家解决矛盾,进屋以后我公公就把我们拿的单子给斯了,我婆婆老说我不对还拍桌子大声的嚷,我也就和婆婆嚷起来了,下午婆婆就把饭店婚庆公司给退了,现在他们起诉我离婚还要求把彩礼退给他们握现在该怎办?(我对象是周各庄的他家因为我户口年底还分了30000的保险钱还有每个月的生活费500元还因为我们的结婚证买了套评价房3000一平米)他家现在不提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6-10-12 17:25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积极应诉。
  • 已办理结婚登记,所以已属于合法的夫妻关糸,对于因你户口而得的保险钱及生活费则属于你个人所有,彩礼款因确未在一起共同生活应酌情返还,但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表述的不是太清楚,如属于共同财产可要求依法分割。如需法律帮助可来电详谈。
  • 您好!只要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就不需要退还彩礼。
  • 你积极应诉维护你的权益,如需帮助可来电或面谈。
  • 如果你们登记以后,并未共同生活的,彩礼应当予以返还。如果未共同生活,一般情况下不认为登记以后产生的财产由双方共同所有。如果因你的户口问题分配给你的钱,应该由你所有。你问的房子问题,问题问的不太清楚,详情可来电或面谈!
  • 你好,建议积极应诉,如果登记了,并且有同居生活,一般不予退还彩礼。
  • 你们已经是夫妻关系,如果已经登记结婚,但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的话,则彩礼是要返还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可以要求依法分割,保险和生活费属于你个人财产,不能分割,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诉讼,可以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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