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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去年结婚的,我和对象都是88年的,想要个孩子,媳妇已经怀孕,办理准生证时出了问题,我是初婚,媳妇是再婚,并孕有一子,孩子是10年的,离婚后判给了男方,在这之前她在她老家河北省未婚生育一女孩,孩子是08年的,她够生育年龄,男方不够,现在女孩户口落在我这,请问我这是三胎吗?之前的两个违法吗?如果违法,需要缴纳社会扶养费吗?

离婚 2016-12-30 07:1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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