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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起诉胜了,保险公司是否应该全额赔偿。

其他 2017-01-02 07: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追问】你好,事情经过是这样的,我是全责,把对方的车刮了,对方要求在4s店修,要求更换保险杠,保险公司说只给修。不给换,原来车有旧伤。现在对方要求起诉,现在起诉前还有车损鉴定,这个车损鉴定钱是谁出。如果对方胜诉了,给对方修车的费用是不都应该保险公司全部赔偿。和一些相关的费用。如果对方起诉是否应该把保险公司一起起诉。还是只起诉全责方就可以。
  • 应当赔偿。掌握证据祝你维权成功,需要帮助请咨询我,支持你!
  • 你好,一、执行期限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   2、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3、如超过六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二、执行方式   针对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可采取冻结、划拨存款、提留;搜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强制迁出房屋等多种方式。但人民法院在采取这些措施时,应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要费用。   三、执行监督   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人员的具体执行不当或有错误的,有权向该执行人员所在的人民法院反映,人民法院应及时处理。   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要求执行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对执行人员在案件执行中的违法行为,有权向人民法院的纪检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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