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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6月毕业的大学生,当初和单位签的是实习协议,现在我要离职了,但是实习协议上是签到6月30的,不然要赔1000。。但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性质都和普通员工一样,我4月22交辞职报告,并等他们招到了新人,今天5月19,我去领这个月19天的工资,他们要我赔1000.有这道理吗?? 我问了人事部的人,他私下告诉我,如果签的是正常员工的合同,只要提前30天打辞职报告就没事,不用赔钱的,我这样反而要赔。。 有这道理吗??我做的工作和他们一样的!

其他 2011-05-24 10:5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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