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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会计,结算时取价时错误,给公司造成损失,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我想离职公司不让离,能行吗

其他 2018-08-18 08:27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赔偿公司损失,首先如果是在职期间因个人原因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应该赔偿单位的损失,这个必须是直接的经济损失,第二,如果单位要扣钱抵损失,应该是不超过工资总额的20%,逐月扣除;第三如果其没有为你缴纳或者暂时了缴纳了,但你一直还在上班,就到劳动监察大队(支队)举报,要求单位继续补缴或者去社会中心的稽查部门举报也成,另外如果你想离职,你可以写双挂号信或者快递邮寄辞职信,内容应该是由于单位未(或者暂时)缴纳你的社会保险违法行为,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六个月以上补偿一年未满六个月补偿半年)祝你好运!。。。。。。。。。。。。。。。。。。。。。。。。。。。。。。。。。。。。。。。。。。。。。。。。。。。。。。。。。。。。。。。。。。。。。。。
  • 赔偿公司损失,首先如果是在职期间因个人原因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应该赔偿单位的损失,这个必须是直接的经济损失,第二,如果单位要扣钱抵损失,应该是不超过工资总额的20%,逐月扣除;第三如果其没有为你缴纳或者暂时了缴纳了,但你一直还在上班,就到劳动监察大队(支队)举报,要求单位继续补缴或者去社会中心的稽查部门举报也成,另外如果你想离职,你可以写双挂号信或者快递邮寄辞职信,内容应该是由于单位未(或者暂时)缴纳你的社会保险违法行为,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六个月以上补偿一年未满六个月补偿半年)祝你好运!
  • 你好,需根据过失承担责任。
  • 用人单位不结算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工资。
    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
  • 公司不让辞职1、你随时可以走;2、你不能申请未续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因为,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未离职,用人单位也没有意见的,应视为按照原劳动合同的延续。《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是视为续签新合同,而是视为继续履行原合同,一方提出解除的,应当予以支持。
  • 离职发生劳动纠纷,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为: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 你好,如果不属于重大过失,无需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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