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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0年结婚,婚后一直性格不和,私下协议离婚,他不同意,别无选择需申诉离婚

离婚 2018-11-09 16:49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你好,夫妻双方感情完全破裂的情况可以协议离婚,协商一致的可到双方任何一方户籍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律师可以协助制作离婚协议);协议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对方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
  • 如果决定离婚,可以在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协议离婚,也可以委托律师在对方经常居住地诉讼离婚。对方经常居住地在深圳,就可以在深圳办理。如需要可联系我。
  • 建议委托律师起诉离婚
  • 我国允许夫妻双方私下通过协议的方式进行离婚。离婚时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写明离婚时夫妻双方如何分割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婚姻期间的共同债务如何分担、夫妻谁来抚养子女的,只需要将离婚协议书到民政部门进行备案,然后依照法律规定将相关证件准备后,然后进行登记离婚即可。如果不能够就有关的问题达成合意,可以到法院就相关问题进行起诉,通过诉讼方式进行解决,如果法院调解成功,则可以裁定结案,不能调节成功的,需要依法作出判决。
  • 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协议离婚通办完了,当事人任何一方不能返悔。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能够达成协议,自2003年10月1日《婚姻登记条例》修改实施后,到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十分便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据此,如果是通过,且已办完了,当事人任何一方不能返悔。但是,如果任何一方在一年内因履行协议发生争议而诉至法院的,人民法院受理,但经审理查明订立协议过程中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应当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值得注意的是,“离婚协议”是指双方在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时所提交的“协议”,是已经生效的协议,而不是指在协商离婚事宜过程中签订的“离婚协议”。在没有离婚之前,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的“离婚协议”是附条件协议,没有离婚,协议就没有生效,不能作为人民法院作为离婚财产分割的充分、全面的依据,而只能被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充分参考。

    离婚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1、男女双方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

    2.离婚原因;

    3.财产处理(婚前婚后);

    4.和教育;

    5.住房的归属;

    6、其他约定(债权债务等).

    7、应附上: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双方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结婚登记机关发给的。

  • 你好,离婚方式有协议或者诉讼离婚两种。如果协议不成只能起诉离婚。协议离婚是最为方便快捷的,但前提是双方对子女抚养及财产分配可以达成一致意见,双方持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到民政局办理即可。如果协议不成,就需要起诉离婚,起诉离婚原告需要准备自己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户籍证明,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起诉状,孩子出生证明,财产信息等有关材料。
  • 你好,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 那就起诉离婚。
  • 在深圳起诉离婚
  • 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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