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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和男方结婚时女方未满十八岁,没有办理结婚证,但举行了婚礼,共同生活了一年,后来因为感情不和,男方提出离婚,女方也有离婚的意愿,男方要求退还彩礼,女方必须要退还吗?

离婚 2017-01-03 14: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法律意义上的结婚确实是从双方到民政局登记结婚领取结婚证之时才算的,否则就算办了仪式在一起生活也只是同居关系。 2、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10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 你好。男女双方未领取结婚证,双方不是夫妻关系。双方关系是同居关系。女方应返还彩礼。
  • 不存在离婚,只是解除双方同居关系。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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