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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小吕,女,2010年11月5日入职,入职时,公司未说明是否有试用期,1、请问是否当时就已经算是正式入职员工?2、截止目前为止,公司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3、未给我购买社保?4、公司今年4月份因为不具备开业条件,已大批量的裁员,目前剩余40人在职,裁员时,所有员工工资全数发放并补偿了半月工资给员工,关键问题现在是,1、公司现拖欠3月、4月工资,2、因为未开业,公司是否有权对员工工资进行打折? 如果我现在辞职,公司是否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补偿1个月给我?

争议解决 2018-05-07 16:29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二、《劳动合同法》中与试用期合同相关的条款  第十九条: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三、《劳动合同法》中与试用期工资相关的条款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四、《劳动合同法》中与试用期辞退相关的条款  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 对于劳动者而言,劳动合同的签订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最有利的证据,也是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所以签订劳动合同对于维护劳动者本人的合法权益起到很大的作用。
      应要求用人单位及时和自己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报酬、岗位、期限、工时制等主要条款;其次,要避免在空白劳动合同上签字,否则一旦用人单位改变约定的条件并且将不利条件写入劳动合同中以后,劳动者就处于不利地位了。
  •   劳动合同的签订意味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劳动关系的确立,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未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该给劳动者一定的补偿。那么,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补偿呢? 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补偿问题: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里的一个月我们俗称为“宽限期”,换言之,用人单位可以在这一个月内的任何一天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过了一个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两倍工资了。  综上,你可以要求你公司支付你半年的双倍工资,你也可以要求公司给你缴纳你在该公司工作期限的社会保险金。  相关知识:  根据《劳动法》第18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引起无效的原因大体有以下几种:  1、合同主体不合格。如受雇一方提供了假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单位不具备招聘资格等。  2、合同内容不合法,即劳动合同有悖法律、法规及善良风俗,或是损害了国家及社会的公共利益。如约定制造冰毒、假钞等。内容不合法的劳动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3、意思表示不真实。劳动合同是双方合意的产物,应该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违背一方的真实意愿,因而是无效的。  4、合同形式不合法。这是指劳动合同没有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也未实际履行主要义务,或者依法或应当事人要求应当鉴证的劳动合同没有鉴证等。在一般情况下,只要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使合同形式上合法化后,就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 1、没签书面的劳动合同,可主张双倍工资; 2、可以要求补办社保; 3、要求支付拖欠工资。 4、工资应该足额发放。 以上问题,可协商解决,如不行,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要及时,如有问题,可联系免费咨询。
  • 根据你的情况,公司无权对员工工资打折,你有权要求公司依法发放,并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如选择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主张经济补偿金。涉及社保的问题,你可向当地社保局投诉解决。
  • 如果公司有营业执照,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没有营业执照,可以向法院起诉。未签合同应支付双倍工资,双倍赔偿。
  • 你好,根据你的情况,公司无权对员工工资打折,你有权要求公司依法发放,并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如选择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主张经济补偿金。涉及社保的问题,你可向当地社保局投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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