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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爱的律师你好;我结婚五年,有一个四岁的女孩。我们婚姻已经名存实亡,分居快俩年了,我们都同意离婚但是他的条件我难以接受,他要求我返还结婚时的两万块钱彩礼钱,还有女儿的抚养权我必须支付抚养费,律师,您能告诉我他的条件符合法律规定吗?我要求要女儿的抚养权,女儿和我在一起在上幼儿园,我们夫妻收入差不多,这种情况非得离婚起诉是吗?

离婚 2011-05-21 21:1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起诉离婚,他的要求不合理。
  • 协议不成就只能起诉离婚。
  • 你好,协商不成,最好的方式建议起诉离婚,对方的要求明显不合理,需要提供详细的资料才能准确解答,具体操作流程更详细解答欢迎电话免费咨询。
  • 协商不成只能通过诉讼解决了,对方要求很过分。
  • 你丈夫的条件太过分,要想求得公平合理,如果有结婚证,可以通过法院起诉离婚:1、彩礼不退、2、女儿抚养权归你、3、男方承担抚养费、4、如果有婚后的房产且有房产证的,房产归女方,女方给男方一半的房产价值补偿,如果房产没有产权,房产可以归女方使用,待房产证发下后,谁不服仍可就房产权起诉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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