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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19日一辆物流送货车在卸货时将大厦大理石墙面砸坏,驾驶员答应赔偿,说他有保险的。由于是在路口,为不影响交通,我们拍照取证后放行。到目前驾驶员也不来处理,打电话联系,态度越来越恶劣,请问我们能不能报警

刑事辩护 2017-10-05 06:4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哪些交通违章不能获保险赔偿:  一、私有车辆用做营业用途(俗称黑车)。  二、保险车辆肇事逃逸。  三、驾驶员饮酒、吸毒、被药物麻醉后驾车发生保险事故。  四、对于驾驶证方面的:无有效驾驶证的。  五、无有效驾驶证的。  六、所驾车辆与驾驶证上准驾车型不符的。  七、持军队或武警部队驾驶证驾驶地方车辆。  八、持地方驾驶证驾驶军队或武警部队车辆。  九、驾驶员持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  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
  •   交通事故保险赔偿是什么时候开始,  一、交通事故保险赔偿是什么时候开始  保险公司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交通事故赔偿包括医疗费,抢救费,伤残补偿,死亡赔偿,丧葬费,参加丧葬人员的误工费,交通费,及根据医嘱赔偿的营养费,陪护费,全休证明中的务工天数,资料所需的交通费,等等,上述费用中的大头,根据各个地方省区的不同,有严格的标准,由事故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及法院发布的上一年赔偿标准,剩下的,比如精神赔偿等等,需在合理范围内,法院方可支持。  二、交通事故赔偿有没有时效  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  1、诉讼时效不是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的,而是从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的,只要你一直在向侵权者主张权利,时效就不开始计算。  2、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的规定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伤情明显的,应从伤害之日起计算,伤情需要治疗的,应从治疗结束之日起计算,因为这时,受害人才知道被侵害了那些权利。伤情当时不能发现的,应从伤情被发现之日起计算,当然,得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后发现的伤情为交通事故所致。  3、对于交通事故,如果涉及到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没调解的自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第二天计算,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后双方参加调解的,自调解终结之日起第二天计算。如果没有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两年。对于二00四年七月一日后的交通事故,可以不经过调解直接起诉。
  • 您好,可以报警。
  • 可以报警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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