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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和孩子的爸爸离婚前是说好的按每个月一千元来给我付抚养费给孩子,可是离婚三个多月了他怎么也不给抚养费,我现在起诉要抚养费他能给吗?

离婚 2017-01-08 11: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抚养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起诉主张。胜诉后不给,申请法院执行。
  • 可以起诉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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