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律师:你好!我们双方想协议离婚,孩子已经19岁了。现在有两套房产,第一套现在的市场价70元(是我单位的房改房有产权证)距离我现在工作单位的距离12公里,距离我妻子的工作单位4公里,第二套房现在的市场价170万元,距离我的工作单位3公里,距离我妻子的工作单位13公里,我们在协议时都想得到第二处房产,把二处房产的差价补给对方,第二处房是我单位当时和开发商协议,略低于市场价格一点,采用一次付清房屋的价格的方式购买的,房屋的贷款是我单位给职工统一办理的,(现在房贷还没还清),问题是:(1)如果法院判决,第二处房产的归属权,属于我的可能性有多少?或是否对我很有利呢,(我把二处房屋的差价给对方)(2)没有还清的房贷双方该怎样处理。 谢谢!

仲裁 2011-05-22 16: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从两处房产与双方工作单位的距离看,本着便利工作生活的原则,第二处房产归你更符合实际和情理。2、未还清的房贷及利息可在市价中扣除.3、财产分割的原则是均分的,超过的部分要支付对方现金补偿
  • 你好,1、从两处房产与双方工作单位的距离看,本着便利工作生活的原则,第二处房产归你更符合实际和情理。2、未还清的房贷及利息可在市价中扣除,具体由双方协商。3、我擅长处理婚姻纠纷案件,如需法律帮助欢迎来电细谈,以便更好地为你分析和解答,济南邢波律师。
  • 因为第一套房子是你单位的房改房,所以判决的话,极有可能判给你,那第二套就有可能给对方,再补齐差价,没有还清的房贷有分的房产的一方继续还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济南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