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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电子公司的员工,当初劳动合同上写的一周上班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然后其实每天上班时间都是超过11个小时。劳动合同,和每个月的工资明细,每天的上班考勤表,我都有留着。我想要辞职,解除劳动合同,老板不同意,我可以告他吗?

其他 2017-01-09 09:3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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