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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再婚中年女人,老公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婚后每个月继续还房贷4000块钱,现在他的身体不好,如果他先我离开这个时间,这个房子我有居住权吗?

其他 2017-01-11 21:5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你所描述的情况,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进行还贷和相应增值的部分你是可以主张的,房子的产权人登记在你老公个人名下的,房产属于您老公的个人财产,他去世前没有留遗嘱或者遗赠等房产进行处理的,其去世后按照法定继承,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 没有遗嘱,你还有继承权,可以居住
  • 没有遗嘱的,您有继承权,即产权,当然有居住权了。
  • 你有法定继承权;即使被遗嘱排除继承权利,如你没有其他房屋居住,也有继续居住的权利,可要求分割出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偿还的贷款以及相应的房屋增值部分。
  • 你有继承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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