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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7月16日出的交通事故。事涉四辆车,一辆小轿车,一辆警车,一辆救护车,还有一辆是肇事车辆。我是救护车上的护士当时我在救护车上,我们在绕城高速上救援前面的一辆出事车辆,在快速路上,旁边有警示标志。交通事故认定书是最后追尾的车全责。对方的保险公司要求无责分摊。就是第一辆车和警车用第三者责任险分摊我的医药费和误工费及营养费等。肇事方的保险公司只肯出12分之10,其余部分由警车和第一辆小车分摊。但警车没有三责险,小车司机联系不上,我去警车和小车的保险公司咨询过了,保险公司可以赔尝,但要车主本人来签字。现在我找警车和小车司机都找不到,而且我已经拿到了肇事车保险公司的赔偿并且签了协议书,我这剩下来的12分之2现在要不回来了,我可以找肇事车的保险公司吗?下面我该怎么处理。

其他 2017-01-13 08:5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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