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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就是在一个公司上班,我一个月前写了辞职报告,但是我签了合同还未到期,可是一个月后他给我说还要上五天,不然要扣工资,但是我家里有事,不能在等五天,这个可以辞职吗?工资会全部发给我吗?

离婚 2017-01-13 14:37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你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你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承担。
  • 你好,可以辞职的。劳动者主动辞职的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不允许的30日后你可以直接走,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员工工资。
  • 你好,可以申请流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工资的。
  • 可以离职,如果扣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您好,可以离职。
  • 你好,可以辞职,应当支付你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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